全国道德楷模林秀贞
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年11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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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道德楷模林秀贞
林秀贞,女,1946年生,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王常乡南臣赞村农民,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30多年来,林秀贞除了将自己的儿女养育成才外,还收养了一名出生仅40天,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弃婴,经过林秀贞一家精心治疗和抚养,孩子的身体已基本恢复正常,现在本村上小学五年级,学习成绩优秀。自1992年以来,她还出资4万多元,资助本村和邻村的14名考取大中专院校的农村贫困学生,如今已有12人顺利完成学业,走上了工作岗位。从1976年开始,林秀贞相继义务赡养了6位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孤寡老人,其中75岁的精神病患者朱书常老人至今已在林秀贞家中生活了26年;十余年来,在自家创办的宏达防腐工程公司安置了20名农民职工,其中包括8名残疾人。近年来,林秀贞主动为乡联小捐资修缮了教室、添置了桌椅,为村里修路、打井等公益事业共捐款近4万元;30年来帮助乡亲们解决生活困难、提供方便花去的资金不计其数。
多年来,她以高尚的道德情操、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净化着孩子们的心灵,以博大的母爱培育着孩子们无私奉献的精神,以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激励着孩子们立志成才,以爱心洒向弱势群体、社会责任担当起来的崇高追求向社会传递着爱心,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,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。十几年来,林秀贞同志先后被评为枣强县 “巾帼十杰”、县“十佳尊老敬老模范”、衡水市“三八”红旗标兵;2002年4月22日衡水市妇联做出《向林秀贞同志学习争作新世纪文明标兵》的决定;2003年被评为衡水市十大科技致富农民女状元; 2005年10月被评为衡水市“十佳魅力家庭”;中共衡水市委于2005年4月1日做出了《中共衡水市委关于开展向林秀贞同志学习的决定》;2005年12月27日,被授予“2005年度感动河北十大人物”荣誉称号。2005年11月30日,被授予“第五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”荣誉称号。2006年2月27日,被全国妇联授予“全国三八红旗手”荣誉称号。2006年被评为 “2006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”、“中国十大杰出母亲”、“中华孝亲敬老楷模”、全国十大道德楷模等多项国家级荣誉。2005年3月份,在河北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,林秀贞作为河北省委组织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巡回报告团成员,相继在石家庄、保定等6市作了7场题为《为党旗添彩》的精彩事迹报告,她的事迹赢得了在场听众的赞誉;2006年中央召开“七一”表彰大会,她作为全国确定的50名优秀共产党员代表之一,光荣地参加了会议,受到了胡锦涛总书记的亲切接见。中央组织部的主要领导在与她座谈后动情地说:“多年来,还没有哪一位先进典型让我们如此感动过。此前,中央电视台《东方时空》栏目在《东方之子》节目中对她的事迹进行了采访报道,在制作此节目过程中,在场的所有编辑人员对反映她的事迹的资料片剪辑一次哭一次,最后觉得她的事迹太感人了,就把原定8分钟的节目破例改为16分钟。节目播出的当天晚上,她家的电话和她本人的手机一直响到午夜12点多,都是来自全国各地观众打来的电话,对她的精神表示衷心的赞誉和敬佩。
她的事迹被报道后,引起了中宣部、省委领导的高度重视,在对她的事迹进行调研后,中宣部将她确定为重大典型进行宣传,2006年8月份中央、省30多家家媒体对林秀贞事迹进行了集中采访,并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,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,之后全国各地迅速掀起了学习林秀贞的热潮,河北省委发出通知,要求全省向林秀贞学习。2006年下半年由省委宣传部与衡水市委宣传部联合组织了“林秀贞先进事迹报告团”,先后在省直单位、石家庄、廊坊、唐山和衡水的部分县市区、市直单位做报告40余场,河北电视台还在黄金时段对“林秀贞先进事迹报告团”进行报告的全程录像进行了播放,其事迹感动了无数观众,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由于她的事迹感人,林秀贞于2006年先后当选为县、市、省党代表,当选了中国共产党十七大党代表,光荣地出席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。
为更好地宣传林秀贞的事迹,枣强县在他的家乡南臣赞村建立了林秀贞事迹展室,展室建成后,被衡水市委组织部确定为全市党员教育基地、枣强县中、小学德育教育基地。到目前共接待参观人员12000多人次。省妇联还将林秀贞事迹展室确定为全省妇联创“三新”教育基地(即新女性、新形象、新家园),在此之前她带领全村妇女以创新家园、新环境为主要目的,先后组织妇女180人次外出学习参观。为创建美好家园、孝敬老人树立了新女性形象。
林秀贞成为名人后,各地的上访人员也慕名而来寻求帮助。辽宁、衡水等地的一些上访者拿着诉状找到她,要求她替他们上访,林秀贞不是一推了之,而是耐心接待,倾听原委,本着不给政府增添麻烦的原则,给上访者细心讲解政策,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,从而使来者没有一个继续向上一级上访,将矛盾化解在基层。
今年5月,中宣部、中央文明办组织全国道德楷模巡讲团做巡回演讲,林秀贞作为成员参加了报告团。在巡回报告中,四川省汶川发生地震,林秀贞当场向灾区捐款600元,回家后又先后7次为灾区捐款12000元。为响应中组织部提出的向灾区捐献特殊党费这一号召,她又捐出1500元特殊党费。在她的带领下,全村仅用一下午就为灾区捐款16000元。成为枣强县第一个为灾区捐款的村。2008年7月30日, 2008年北京奥运火炬在河北秦皇岛传递。林秀贞作为火炬手参加了传递。2008年8月8日晚,林秀贞作为全国道德楷模,被中央文明办邀请参加了奥运会开幕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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